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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贺兰县委巡察工作安排,11月14日,十五届贺兰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。本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,对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社工部、县审计局、县融媒体中心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,对迎宾社区党委、和平社区党总支开展直接巡察。
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,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。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,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,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、工作安排,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。
各巡察组组长强调,巡察是政治监督,根本任务是落实“两个维护”。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守政治巡察定位,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,以“四个聚焦”为监督重点,全面审视各单位工作,查找政治偏差,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,以高质量巡察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,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提高思想认识,主动配合巡察,自觉接受监督,认真抓好整改,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据了解,本轮巡察2个月左右,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、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,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。(记者:尤国栋)